
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
部門決算公開稿
(2024年度)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公開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09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說明
二、收入決算表說明
三、支出決算表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說明
十、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十一、國有資產存量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是差額撥款預算單位,隸屬于民政部依法批準成立全國性、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一、主要職能
(一)密切聯系科學技術工作者,根據黨和國家發展食品工業的方針政策,組織食品工業科學技術工作者參與國家科技戰略、規劃、布局、政策、法律法規的咨詢制定和科學決策;
(二)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經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開展相關展覽;倡導學術民主,優化學術環境,加強學科交叉,部門協調,地區聯合;使科技盡快地轉化為生產力,提高食品工業科學技術的整體水平;
(三)開展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與展示,擴大與國際食品科學技術界的聯系,充分發揮在國際組織中的重要影響力,舉薦中國科技人才、企業、技術及產品走向世界,促進工程技術領域專業人員互認,為海外科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服務;
(四)弘揚科學精神、引導和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技術,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提高全民科學素質。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學術性、科普性食品出版物,組織食品科技信息和市場信息的交流,傳播先進的食品生產技術和科學管理經驗;
(五)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有序承接科技評估,職業資格認定或科技人員評價,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社會科技獎勵要求開展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科技創新獎工作。接受有關單位委托,承擔科技項目和工程項目論證、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科技成果論證與評價、科技文獻的編審和標準的制修訂、項目研究等任務。開展繼續教育,組織培訓食品科技人員,提高現有食品科技人員的科技水平;
(六)開展食品科技創新,科學論證和咨詢服務活動;
(七)注重激發青少年、食品專業學生的科技興趣,通過開展相關活動,發現并培養杰出青年科學家和創新團隊。通過各項學術活動,發現優秀學術論著、科技成果和科普作品,發現優秀科技人才,并向有關部門推薦。根據中國科協及有關政府部門要求,推薦優秀學術論著、科技成果、科普作品和優秀科技人才等;
(八)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食品科技界的意見和建議,為食品科技工作者履行權利和義務提供保證;
(九)關心離退休食品科技工作者,組織、支持他們發揮專長,繼續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作貢獻;
(十)舉辦為會員服務的有關活動。
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二、部門機構設置

納入2024年度部門決算的單位為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本級及28個分支機構(其中:4個工作委員會、23分會/專業委員會和1個食品科技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支決算總表說明
按照綜合決算的原則,學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已納入本年度部門決算管理。總收入4889.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20萬元,事業收入4592.16萬元,其他收入263.65萬元。總支出4293.0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18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4263.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8.21萬元。
2024年度部門決算總收入4889.01萬元,總支出4293.01萬元,結余分配597.21萬元為非財政撥款結余(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1.21萬元,本年度非財政結轉結余596.00萬元。)
二、關于收入決算表的說明
學會2024年度決算本年度收入總計4889.01萬元,較24年度預算增長62.53%,較上年度決算增長0.22%。
1.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3.20萬元,占比0.68%;系學會當年度從中央財政取得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024年度決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3.20萬元,較預算和上年度決算持平。
2. 事業收入4592.16萬元,占比93.93%;系學會開展專業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技術咨詢服務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展覽展示收入等。2024年決算事業收入較預算增長62.63%,較上年決算減少0.28%。
3. 其他收入263.65萬元,占比5.39%;系學會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2024年決算其他收入較預算增長75.77%,較上年決算增長9.63%,主要是學會投資收益、利息等收入增加。

三、關于支出決算表的說明
學會2024年度決算支出總計4293.01萬元,較2024年度預算增長42.72%,較上年度決算減少0.19%。
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萬元,占總支出0.0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4263.62萬元,占支出99.32%,住房保障支出28.21萬元,占總支出0.66%。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的說明
學會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決算總收入34.41萬元,其中: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3.20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21萬元,較24年度預算、上年決算均增長3.6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決算總支出34.4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費1.18萬元,占比3.4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5.02萬元,占比14.59%,住房保障支出28.21萬元,占比81.98%,較24年度預算、上年度決算增長3.64%。主要原因: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補貼3.21萬元,其中:本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21萬元。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的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4.41萬元,占本年度總支出0.80%,財政撥款支出占比較上年增加了3.64%。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4.41萬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1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3.4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5.0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14.59%;住房公積金2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63.93%;提租補貼3.2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9.33%;購房補貼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8.72%。

(三)財政撥款決算執行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34.41萬元,其中:本年度預算33.20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21萬元,2024年決算執行34.41萬元,年度內無調整。
六、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均為基本支出-人員費用34.41萬元,無公用經費支出。其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3.2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96.57%【其中:基本工資5.0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14.59%,津貼補貼6.2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18.05%,住房公積金2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63.9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退休費1.1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3.43% 。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說明
2024年度學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
八、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說明
2024年度學會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說明
2024年度學會無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
十、關于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4年度學會無政府采購支出。
十一、關于國有資產存量情況說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學會現有1輛公車(自有資金購置,無編制),無單價在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主要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以及從事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事業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事業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辦公費、物業費、水電費等。
五、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及從本年非財政撥款結余轉入各類基金的金額。
六、社會保障支出(類)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
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反映行政事業單位依據職工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按照相關規定繳費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
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
九、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
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
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指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